2006年8月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维权意识伴游左右
本报记者 陈卓 本报实习生 郭焱

  ■维权现状:旅游旺季来临,出门旅游碰到质量问题和纠纷时,大部分游客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吃亏点算了。只有少数游客会“较真”,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维权出招:针对我省游客接连在香港(国际)名表汇展中心购买手表“中招”,就在上个月,省旅行社协会发出《关于赴港澳旅游团队购物的警示通知》,建议全省各出境游组团社在组织港澳游团队时,暂时不要安排客人前往此店购物。
  ■维权提醒:游客要时时有维权意识,签订正规合同,搜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游客可以到消协、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及上法院讨说法。
    
  质疑广告“全程五星”,游客打起维权官司
  今年2月,阮先生在报纸上看到某旅游公司刊登的广告,称到东南亚海岛天宁、塞班5天游,全程五星,费用不到5000元。他觉得挺值,于是就和旅游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境旅游合同。
  2月27日,旅游团从上海出发,到了塞班岛,入住岛上的HAFADAI·BEACH HOTEL酒店。阮先生发现“酒店存在设施陈旧破败,服务很差,空调噪音响等问题”经向酒店工作人员了解,得知这家酒店是三星级的。3天之后,阮先生入住天宁皇朝大酒店,但事后发现,这家所谓的五星级酒店,也未经酒店星级标准的评定。
  “我感觉受到了欺骗,游兴全无,身心疲惫。”阮先生认为,旅游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后,他把某旅游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返还其旅行费4890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而旅游公司认为,阮先生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的线路与报纸上刊登的非同一条线路,也没有约定是全程五星的,阮先生交付的价格也不是广告价格,而且其称酒店卫生差没有相应依据。旅游公司指出,他们曾向阮先生发放了有关资料,上面标注“住宿:plumeria或同级酒店”,后来改住HAFADAI·BEACH HOTEL酒店,由此可见,游客事先是知道住宿为三星级的。而天宁皇朝大酒店也说明,他们酒店是天宁岛上惟一一家A级酒店,相当于中国的五星级酒店级别。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旅游公司在报刊上刊登广告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对阮先生而言仅是要约邀请。合同履行中旅游公司安排阮先生入住HAFADAI·BEACH HOTEL酒店,因阮先生没有举证证明该酒店与plumeria酒店非同级酒店,所以法院不能认定旅游公司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不过,天宁皇朝大酒店仅为具备五星级的设备及享受的酒店,旅游公司在行程安排上标明其为五星级不当。
  法院认为,阮先生的请求缺乏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
  阮先生在接到判决书后不服,已经上诉。“其实,和我遇到类似问题的人很多,但大多不了了之,更别说用打官司的方式来维权。我自己本身是个律师,觉得有必要通过这个事情,来帮助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随意调整行程、善后处理不当都成投诉点
  记者从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了解到,旅游旺季到了,游客前来投诉的情况也呈多样化趋势。
  张萍(化名)等16名客人参加了A旅行社组织的海南三亚游纯玩双飞五日游。在旅游合同签订前,张萍曾经就旅游行程和费用与旅行社探讨过。张萍看了行程后,觉得旅行社提供的1880元线路过于紧张,于是双方协商后修改了部分行程。旅游合同主要调整的地方在一天只玩一个景点,以休闲放松为主。最终,双方达成了2050元的线路。
  可是,当张萍等客人到达三亚后,地陪却以旅游景点同方向为由,未征求客人意见,就把前两天的行程压缩为1天,使得客人疲于奔命;而最后一天只能呆在客房里。客人还发现,他们在旅游过程中被收取的自费项目费用高于合同的报价。
  回杭后,客人向组团社(即A旅行社)交涉,对方只答应退还多收的门票费用,不接受客人的其他赔偿请求。
  经过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调解,双方最终对赔偿达成一致:在按规定赔偿的基础上,A旅行社给予客人一定的补偿。
  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认为,旅行社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要按合同办事,诚信才是最重要的;另外,组团社对合同伙伴的选择和控制也非常重要,否则出现问题还是组团社来埋单。
  杭州的王亮(化名)等19人参加了杭州B旅行社组织的云南7日游。按照旅行社事先和客人的约定,旅行社不派全陪。
  可是,旅游车在途中遭遇车祸,在旅游车驾驶员的协助下,王亮等人乘坐其他车抵达丽江住宿的饭店。地接社不但没有及时安抚客人,反而和王亮等人发生了争执,并要求客人继续旅游行程,遭到客人的强烈抗议。
  后来,地接社协助客人到医院就医。王亮等人要求推迟回程时间,经过协商,王亮等人和地接社均同意延后两天行程,客人放弃追究组团社和地接社的任何责任。
  不过,返回杭州时,航空保险已经过期,王亮等人只有自己购买意外保险。旅行社派车到机场迎接客人,其代表表示将向公司领导汇报客人提出的相关要求。但之后一直没有下文,客人对此很不满意。
  最终,也是在按规定赔偿的基础上,B旅行社给予客人一定的补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认为,在旅行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遇到纠纷时应以更快更积极的方式处理,否则会造成更大的麻烦,也会增加消费者的不满意情绪。如何救火、如何善后,是旅行社必须强化的方面。

  香港购物,退款保证书出炉
  随着香港逐渐成为旅游热点,相应的投诉也逐步上升。据悉,为保证我省旅游团在港的合法权益,前不久,省消协专程赴港,联合香港消费委、香港旅游业议会等联合制订了《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书》。这样,凡是通过旅行社组织赴香港旅游并参加由其安排购物的旅客,均可享受14天免问情由退款。
  另外,省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香港购物一定要注意几个事项。香港是个物价完全开放的地区,所以,一旦购买,消费者不能以货价过高为理由进行投诉。消费者在购买前应货比多家,自行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品质多作了解和比较。

  消协提醒:
  全省消协上半年受理的旅游消费投诉,数量同比增长了40%。目前,旅游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几个方面。一是旅行社以“零团费”报价作诱饵,在旅游合同中做手脚,对旅行社应承担责任的条款模糊化,而对免责条款则一再扩大;二是事先不签订合同,而是以具体的行程安排来代替合同;三是不使用正式合同文本,让消费者签订不合理、不公平的合同;四是合同不兑现,违反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降低住宿等级标准,压缩景点游览时间,增加自费项目或购物次数,变更旅游线路等;五是以老人、小孩购买力不足,擅自加收200到800元不等的团费。
  爱好旅游的人,从准备旅游阶段开始就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和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对行程、费用、酒店等级等细节内容也尽量在合同上标明;万一旅途中发现问题,也要及时和相关人员沟通确保旅途安全,遇到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尽量搜集好相关证据,为以后的维权行动打好基础。
  另外,与内地不同,香港并没有特定商品的“三包”规定,在香港购物后更不能因价格因素而换货或退货。消费者购物后,商品只有在不符合“可销售品质”时,消费者才可以退货、退款或开立信用证以购买等值的商品,而这些具体安排也是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达成的。
  消费者赴港旅游不能只看旅行社的收费高低,而应选择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避免落入低价陷阱。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智购物。